在我還沒作《原創音樂空間》的時候
我就已經特別喜歡創作歌手了
或說這就是之所以我想要作《原創音樂空間》的理由

現在已經不是民歌時代
也不流行自己寫自己唱了
可是我始終覺得 自己的歌
還是由自己來詮釋最好

如此一來才可以把心中的感覺
還有 對於這首歌最原本的想像表達出來

當然也有些真的很會唱歌的歌手
可以把歌曲詮釋得很有感情
可以百分之百的感動人

但那也是因為
寫歌的人
已經把一部分的感人因素放進歌曲裡頭了

歌曲本身 文字本身
創作的本身
就是某個人靈魂的一部分

我們也的確就是這樣在聆聽著別人的靈魂
閱讀著別人的心

藉以獲得滿足和被了解
不是嗎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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